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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须知
  企业初审须准备以下材料:
 
  (一)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初审备案表(附件1)。

 
  (二)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会员证。

 
  (三)企业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安防企业诚信公约(附件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年审忽略此项)
 
  4、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3),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年审忽略此项)
 
  5、企业人员参保名单,加盖社保部门查询印章;
 
  6、办公场所证明:自有工作场所提供权属证明;租赁工作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及权属证明;
 
  7、一、二级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覆盖范围须单独明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三级企业提供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封页加盖公章);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封页加盖公章)及实施记录(通过OHSMS认证的直接上传认证证书替代实施记录);
 
  9、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封页加盖公章)、实施记录及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统计分析报告。

 
  (四)企业业绩资料
 
  1、近两年竣工工程业绩汇总表(经公安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附件4);
 
  2、竣工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页(甲乙双方信息)、标的与工程额页、签字盖章页;
 
  2)设备报价清单:应包含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并加盖企业公章;
 
  3)竣工验收文件:明确验收结论,有甲方签字、日期及公章。
 
  4)系统设计方案:须在三个工程额最高的业绩中,选择一个非保密项目的设计方案(非施工组织方案)提交;(年审忽略此项)

 
  (五)企业自评报告
 
  1、企业自评报告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告的框架结构参考评价细则);
 
  2、企业自评报告书证明文件:
 
  1)内部管理文件: 一是项目管理制度(加盖公章)和实施记录;二是文档管理制度(加盖公章)和实施记录;三是教育培训制度(加盖公章)和实施记录。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截图;
 
  3)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资信证明书》;
 
  4)税务局完税凭证;
 
  5)社会贡献、资信荣誉证明。
 
  (六)技术人员信息
 
  1、通过“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考试的须提交省安协出具的验证考试结果并明示人员验证编号;
 
  2、通过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须填写技术人员名单表并提交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证书(包含封面页、照片页及盖章页)
 
  注意事项:
 
  1、请先仔细阅读“湖北省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细则(2020 版)”并按照要求认真准备;
 
  2、由于提交文件较多,所以请将准备好的文件规范命名(红字体为规范命名参考文字),以方便评审,否则会影响评审进度;
 
  3、以上资料(除第一条外),原则上企业只需提供电子档给当地初审机构受理人员进行审查;若当地初审机构在审查企业资料时对企业提供的电子档资料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查。
 
  附件一: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初审备案表
 
  附件二: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附件三:无犯罪记录证明
 
  附件四:安防工程企业工程业绩汇总表
 
  附件五:技术人员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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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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