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5-8月 “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点击次数:139次
为了促进我省安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推进行业职业技能提升,培养技能人才,坚守工匠精神,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和指导下,协会拟开展“智能楼宇管理员(一二三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网页报名:http://hbafxhorg.mikecrm.com/CS5PSRL
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银行账号:421866226018001519140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考试费。未缴纳考试费的人员不予参加考试,发票可自行领取或选择邮寄(快递费用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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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范围包括刊登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租用场地、命题阅卷、统卷、考务人员、考评员考评费用、耗材、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用、设备维护保养费、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办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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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范围包括刊登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租用场地、命题阅卷、统卷、考务人员、考评员考评费用、耗材、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用、设备维护保养费、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办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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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范围包括刊登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租用场地、命题阅卷、统卷、考务人员、考评员考评费用、耗材、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用、设备维护保养费、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办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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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范围包括刊登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租用场地、命题阅卷、统卷、考务人员、考评员考评费用、耗材、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用、设备维护保养费、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办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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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认定费用依据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9号)。认定费不含培训费用,一旦交费,考试当天缺席,费用无法退还。
3、因报名者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后期证书印刷、开票出错等问题,本机构概不负责;
4、预报名成功后续事项,请留意协会官方通知,请勿轻信其他机构信息;
6、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考生,协会将向省人社厅统一提交考试计划并生成准考证发放给考生,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将按照考试缺考处理。
7、考生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规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8、考生在考场需遵守考场纪律,听从考务人员安排,有违规违纪行的,或考务人员多次劝阻仍不听从规定的,将按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做零分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胡老师133 1710 5525,黄老师180 7108 5018,027-87324910转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