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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防行业诚信自荐库建设工作方案
2022-03-19点击量:6920
湖北省安防行业诚信自荐库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全国两会推进诚信建设精神,以及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精神要求,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规范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提高全行业的社会信誉,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湖北省安防行业企业诚信自荐库”建设工作,为社会各方搭建安防行业经营诚实守信企业平台。诚信是内炼企业素质,外强企业形象的基石,希望通过诚信自荐库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规范经营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行规,遵循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共建湖北省安防行业健康有序行业氛围。  
诚信自荐库工作采取会员自愿自荐报名,签订诚信公约成为诚信自荐库成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开展对象  
协会各会员企业。  
二、开展原则  
会员企业自我推荐加入诚信自荐库,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工作开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开展办法  
协会秘书处设立诚信自荐专家组,由行业专家、协会监事、律师、协会秘书处等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参与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情况、社会信用信息情况、经营管理、用户评价等方面进行审核。  
(一)自荐企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简介(基本情况、专注行业和领域、典型业绩);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以及近两年年检情况登记页;  
3、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可查验(工程企业持有能力证书,软件企业持有著作权,产品企业持有3C认证);  
4、有效期内的各类认证证书可查验;  
5、获奖项目和各类荣誉证书;  
6、完税证明;  
7、银行信用证明;  
8、近两年业绩用户意见反馈表;  
9、企业信用信息证书;  
10、企业法人无失信证明;  
11、员工情况及社保花名册;  
12、填写自荐表和签订诚信公约。  
(二)资料审核  
自荐企业信息材料由协会秘书处初审,符合后,专家组审核。律师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协会秘书处设立监督联系方式。  
(三)自荐程序  
诚信自荐库成员自荐时间两年,协会颁发“湖北省安防行业诚信自荐库成员”证书。每年度进行成员信息复查,两年期满,工作组将总结成员两年期间从业情况,网上公示无异议,颁发“湖北省安防行业诚信企业”牌匾并转入湖北省安防行业诚信平台库。  
(四)宣传和监督  
1、协会在官方网站首页开辟专区,公布诚信自荐库成员基本信息。对接行业媒体和社会媒体宣传,同时接收媒体和社会监督。如有成员违反诚信公约,一经查实,取消诚信自荐库成员身份并公布。  
2、协会对接招投标机构、行业上下游(产品厂家、用户单位等)和安防行业相关行业协会(如建筑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等),宣传推荐诚信自荐库成员,推动对诚信库成员给予关注或合作。  
3、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协会将与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和政府企业社会信用机构对接,更新并促进诚信平台库成员共享机制,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  
 
 
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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