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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湖北省首期“智能楼宇管理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2020-12-09点击量:3594
【通知】关于开展湖北省首期“智能楼宇管理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智能楼宇的安全运转和科学管理已经成为城市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满足行业的发展需求,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协会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面向全省相关人员开展“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大典编码:4-07-05-0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本次认定也是在省人社厅部署指导下开展的一次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的试点工作。
 
  请各会员单位抓住机遇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职业及等级:
  “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中级工)
 
  认定依据:
  “智能楼宇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认定对象:
  户籍或所在单位为湖北境内。
  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操作、调试、检测、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含拟从业)。
 
  认定人数:
  50人
 
  报名资格:
  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并参加过智能楼宇管理员相关职业培训(出具培训学时证明)。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过智能楼宇管理员相关职业培训(出具培训学时证明)。
 
  认定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认定地点: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东西湖校区)
 
  考核内容:
  1. 职业道德及基础知识
  2. 综合布线系统管理与维护
  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管理与维护
  4. 网络与通信系统管理与维护
  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管理与维护
  6. 安全防范系统管理与维护
  7. 会议、广播和多媒体显示系统管理与维护
 
  考核方式:
  1.理论。
  2.实操。
 
  认定依据认定费用及依据:
  会员单位员工:1080元/人(含培训费820元、认定费260元);非会员单位员工:1580/人(含培训费1320元、认定费260元)
  认定费收费依据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8〕9号
 
  证书颁发:
  认定合格,可核发“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在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全国联网系统查询,证书全国通用。其可作为企业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员工加薪、企业投标及参加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等重要参考依据。


 

  获证补贴:
  完成培训并取得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高级工),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可在12个月内向缴纳社保所在区县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技能补贴1500元/人。
 
  报名办法:
  扫码报名。需准备的资料有: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蓝底两寸免冠证件照。经协会审核报名资格后发放准考证。


 
  考务联系人:
  梅老师 1807108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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